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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1-20 来源:
是否行政许可项目:是
设定依据: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>办法》第17条
办事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审批
申报资料:1、申请报告;2、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情况说明;3、占用体育设施期间的安全组织和安全措施书面材料。
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(教体一)
窗口电话:0575-81162330
主办单位: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监察厅 承办: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6.0以上,1024X768分辨率浏览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