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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

发布时间:2014-01-20 来源:

是否行政许可项目:

设定依据:1.《全民健身条例》第三十二条;2.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三条、第五条;3.《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》(201351国家体育总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)

办事程序:受理→承办→实地踏勘→审核→批准→办结

申报资料:1.申请书;2.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;3.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;4.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;5.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。

承诺时限:20个工作日

收费项目:不收费
 

(教体一)

窗口电话:0575-811623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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