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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审查

发布时间:2014-02-17 来源:

是否行政许可项目:
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52

办事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审查

申报资料:1、《绍兴县残疾人“无障碍设施进家庭”项目申请、审批及服务表》2份;2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;3、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;4、低保证或绍兴县困难家庭社会救助证(低保边缘对象)复印件2份。

承诺时限:即办

收费项目:不收费

 

(残联二)

窗口电话:0575-811626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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