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行政权力目录 > 其他审批事项
发布时间:2014-02-17 来源:
是否行政许可项目:否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34条
办事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审查
申报资料:1、《绍兴县残疾人自主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》3份;2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; 3、银行贷款贴息相关资料(贷款合同、还息凭证等)复印件1份;4、户口簿复印件1份;5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;6、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。
承诺时限:即办
收费项目:不收费
(残联二)
窗口电话:0575-81162661
主办单位: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监察厅 承办: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6.0以上,1024X768分辨率浏览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