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行政许可项目:否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35条
办事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踏看、审查
申报资料:1、《绍兴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申请表》3份;2、申请扶持报告1份;3、基地安置残疾职工花名册1份;4、基地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扶助协议书1份;5、残疾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资料1份;6、法人及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;7、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8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承诺时限:现场踏看后即办
收费项目:不收费
(残联一)
窗口电话:0575-81162661